为加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引导定点零售药店合理定价,维护广大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现将国家医保局下发的23种药价风险品种(限定了具体厂家、规格、包装)全省众数价进行公布,请广大参保群众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过程中发现药店存在以下情形时,及时向医保部门反映。举报电话:27616825
一、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医保部门下发的全省众数价。
二、同一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线下销售价格高于该药店通过网络售药平台展示的价格的20%。
三、对医保参保非参保人员采取“阴阳价格”(指同一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销售同一药品,纳入医保支付结算的售价高于非医保支付结算的售价。)
附件: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