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
江淞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收费价格
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管理工作中,我们遵循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和比价关系原则,合理制定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服务价格向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回归,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在医疗费用增长率不上升的前提下,提高服务性收入占比。考虑医疗机构等级、医师级别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对医疗服务制定不同价格,拉开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就医。2020年,我市作过两次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工作,如四级手术的涨幅达35%、术中使用超声刀加收涨幅达90%等。
二、关于进一步增加医疗服务项目
我省医疗服务价格实行的是分级和分类管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权限在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57号)要求,将各医疗机构开展成熟、有效的新技术、新项目收集并上报省医疗保障局,争取立项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3项。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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