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第64202号提案的答复
张继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遵义市进城农民工群体就医问题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民工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一)关于“加强制度建设,让制度更加全面,覆盖面更广”的建议。一是医保制度趋于统一化方面。随着深化医疗保障制度工作的推进,医保制度体系规范性、科学性得到了提升,2024年12月3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明确2025年起,利用三年左右时间进一步规范全省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生育保险制度,逐步统一参保筹资、待遇保障和医保支付等政策。二是政策宣传方面。线上,通过遵义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定期推送医保政策解读等,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让群众了解医保参保的重要性、缴费标准及流程;线下,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在社区公告栏、小区出入口、超市、集市、医院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和发放发放宣传海报和手册;各乡镇(街道)通过小喇叭、宣传车等滚动宣传播放医保征缴政策,特别是国家出台的参保激励长效机制,充分激发群众参保积极性。
(二)关于“提高农民工的收入,缓解缴费标准逐渐提高导致的投保率下降”的建议。近年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整治“五乱”部署要求,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开展有序抽查,有效减少企业负担,强化市场主体自律意识和社会监督作用。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全面细致的检查企业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用工企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减少执法人员的随意性,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好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及时获得劳动报酬。2024年全市人社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48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422人次,抽查企业784户,发现8户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同时,就业局指导辖区培训机构根据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符合条件劳动者培训就业意及市场需求,针对性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通过自学或个人缴费培训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特种(设备)作业证书的给予证书直接补贴。
(三)关于“提高医疗保障的全面性”的建议。2024年12月3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明确2025年起,利用三年左右时间进一步规范医保政策。
(四)关于“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职业保障风险”的建议。
人社部门方面。我市工伤保险为省级统筹,统一执行省级工伤保险政策,市级没有制定和调整工伤保险政策、制度的权限。我市规范执行省级工伤保险政策,全力保障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保职工工伤保险权益。一是按《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243号)要求,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含省外驻黔企业),依法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未竣工的在建项目)使用的职工(含农民工),按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在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由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二是根据《贵州省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程》,从事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冶炼、水泥生产或销售等有职业病危害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应提供与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职业健康体检协议机构出具的60日内职工体检报告,体检结论为不宜从事该类职业病危害岗位工作的不能参加工伤保险。三是我市已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期缴纳保费的职工(含农民工),发生工伤作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充分保障了参保职工工伤就医和后期生活及康复权益。工伤待遇具体支付项目包括: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
卫健部门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动职业病综合防治体系建设。2019年4月,自职业健康管理职能正式划转市卫生健康局以来,我局结合实际,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将职业病防治作为深化新型工业改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和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宏伟目标的重要抓手,由市政府建立了遵义市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各级以政府领导、部门主抓、企业参与和社会力量配合的职业病防治组织领导体系,为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巩固职业病防治成效提供了有力保障。市卫生健康局作为职业病防治主要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各相关科室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近年来,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始终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健康贵州遵义行动和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七个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全方位推进实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坚持改革创新,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促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发挥政府、监管部门及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职业病防治综合治理体系和职业卫生支撑体系建设,强化依法治理,规范管理,夯实基础基础,指导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各级医疗机构职业病救治能力,提升救助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职业病防治呈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水平。二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为全面保障广大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权益,市卫生健康局全力推进了集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职业病危害检验检测、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尘肺病救治和康复诊疗为一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诊断不出市、检查不出县、康复不出乡镇的目标。培育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我局在不断提升市、县疾控中心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的基础上,明确了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遵义市职业病诊断机构,调整充实了遵义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以县为单位设置了23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并充分发挥第三方职业卫生检测服务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了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的培育。2019年以来,全市已先后选派38名中级以上医师参加省级职业病诊断医师资质培训,并通过专项考核取得了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目前,我市已储备尘肺病、物理及其他因素类、化学中毒类、放射类等职业病诊断医师120人,有力保障了全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实现了诊断鉴定不出市、健康检查不出县的目标;加强职业病防治监测检测能力。通过大力提升市、县疾控中心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现场检测硬件配置和职业病监测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培育,全面提升了职业病危害监测和现场检测、质量评估和职业性应急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2024年,遵义市疾控中心首批获得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双资质,习水县疾控中心也于2025年成为全省县级首家获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单位,为全市职业病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整合医疗资源,大力提升职业病救治康复保障能力。大力提升救治保障能力。2019年以来,我局在大力推进遵义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将职业病医疗诊治和康复救治纳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市、县、乡医疗机构的优质资源,推动建设以诊疗、康复、中西医结合等职业病医疗救治康复体系,全面提高职业病的救治康复能力,目前,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还专门设置了职业病科,配备职业病诊断专业医师20人,配置床位20张。同时,将尘肺病纳入工伤保险和大病救治报销范围,确保全方位做好职业病人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推动尘肺病康复站(点)建设。为提高尘肺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满足尘肺病就近康复治疗的需求,2020年,我局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按照“七个一”的建设标准,在播州区泮水镇、桐梓县羊磴镇、木瓜镇、习水县东皇街道、马临街道、习酒镇、隆兴镇及五一村设置了7个尘肺病康复站和1个康复点,已为辖区尘肺病患者提供康复服务2600余人次。通过尘肺病康复站(点)的建设,不仅提升了乡镇、村级的尘肺病康复救治能力,也极大地提高了尘肺病人的康复效果和自信心。四是强化监测预警,全力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我局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每年都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防治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重点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工作,并通过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有针对性的实施中小微企业帮扶行动,进一步增强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治意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2024年,全市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12万人次,通过主动监测1621名劳动者和对4万就诊患者进行主动筛查,及时发现劳动者的尘肺样改变情况,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同时,通过组织对3010名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深入231家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调查和采样检测,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帮扶指导工作组,对310家中小微企业进行帮扶指导,指导完成224家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并组织全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职业健康线上线下专项培训班10期,受训人员达3796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医保工作方面。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服务等工作,持续提升参保人员医保获得感。
(二)卫生健康工作方面。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下步,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将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政府、部门、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推进职业病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认真分析新形势下的职业病防治面临的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积极研究对策,探索有力举措,夯实职业病防治的基层基础,强化职业病防治的源头治理、分类管理和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医疗机构职业病诊疗救治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全方位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