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众依法获取遵义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遵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暂行)》,制定本指南,请阅读本《公开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
我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网上公开的《遵义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生成日期 | 发布机构 | 文号 | 主题分类 | 信息内容 |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公开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二类。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参见《遵义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1.遵义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
2.“遵义医保”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凡属于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我局受理申请的部门为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2号楼52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27616810
传真号码:0851-27616811
电子邮箱:zysylbzjbgs@163.com
邮政编码:563000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系统、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申请处理。
1.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行政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对于不属于受理机构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五)申请办理时限。
受理机构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六)申请办理时限。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收取相应信息处理费。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遵义市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九)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